高考改革之问
(1977年恢复高考后高考考场情景)
40年前,一纸恢复高考的决定,改变了不止一代人的命运。时至今日,高考依旧是很多学子改变命运的重要契机,但高考或许只是众多人生选择之一,即使不参加高考,也可以选择就业、创业,或出国留学。尽管如此,高考仍然是有着深刻影响的人才考核制度,从“一考定终身”到自主招生,从“寒门再难出贵子”到高招录取向贫困地区倾斜,从文理分科到文理不分科,高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依旧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。今天又到高考日,我们推送两篇文章,与您一道思考。
原载《群言》2014年10期
9月4日,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发布,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。这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。此轮改革在考试科目、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上都作出了重大调整。
有报道称,这一轮高考改革方案始于2005年,可谓“九年磨一剑”。然而令人不解的是,“九年深思”的改革方案,在出台之际,却忘了一个基本动作:向公众征求意见。——一个成熟的高考改革方案,是不应该忌惮征求意见的,而征求意见本身,也是完善方案之举。
早在去年12月,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,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,教育部已经完成制订考试招生总体方案,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之后,修改完善,印发实施。言犹在耳,高考改革方案未经过公开征求意见程序,就“正式”与公众见面了。这多少影响了这次改革的形象。众所周知,我国制订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时,曾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,这一行动在当时被视为重大改革。该纲要明确提出,“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。规范决策程序,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,充分听取群众意见”。按照这一精神,出台影响广泛的高考政策是应该公开征求意见的。
究竟是何原因,不得而知。符合逻辑的解释是,方案制订者或许认为,再征求意见,可能也很难达成共识,而只会拖延高考改革方案发布的时间——我国教育部门从2011年起,几乎每年都把研究制订高考改革方案作为工作重点,给公众的感觉是,高考改革方案每年都可能发布,但一直拖到今年。
这就又存在另一个问题,会不会是为了给公众一个“交代”而出台——今年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表示,高考改革方案已有初步意见,力争7月底之前出台。可直到8月还没消息,遭到舆论质疑。再不出台,实在过不去。
过去20年间,我国各地高考改革动作并不少,有的省市甚至在十年间出台了五套高考改革方案,改革被质疑为“为改而改”,即改革者把改革这件事当成了政绩,但究竟改得如何却不是关注的重点。——这次改的效果不佳,下次修正,也是“改革”。
那么这份“千呼万唤始出来”的改革方案究竟如何?是不是真像人们期待的那样,将成为目前高考制度的破冰利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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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文理不分科”是否真能分散高考压力
实施意见提出:高中将不再分文理科,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。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个科目成绩组成。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个科目的成绩,150分的分值不变。其中,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,可选其一计入总分。
根据这一方案,所有考生今后都考统一的语数外科目,其他科目则在学完之后考试,在高考录取时由学生选择三门参加高考录取。高校在录取时,无非有三种选择,一是不分文理科科目组,按学生六门科目的总分排序录取;二是对不同专业提出不同的科目组要求(比如物化生、史地生),考生则根据学校科目组要求选择科目;三是语数外三门计总分,其他科目计等级,由招生学校自主提出等级要求。而不管哪一种选择,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,即还是教招考一体化。这会带来两方面问题。
其一,基础教育仍是应试教育,目的是提高学科的考试成绩,因为高校还是按学生的学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。这样一来,文理不分科难以起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。道理很简单,以前学文科的学生人文素养不高,学理科的学生缺乏科学精神,难道增加学科科目,就能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、科学精神么?
其二,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。按照目前的方案,学生必须认真对待每一门学业水平考试,另外,如果所选科目在高一、高二就进行测试,那么便会把高考的压力提前,虽然方案制订者认为这样可以分散高考压力,但问题是,如果高一某一科目考得不理想,学生还有再次考试的机会吗?(方案提到有条件的省市可尝试举行两次考试,但具体到落实,学业水平测试在大多省市会只有一次)为了弥补这门成绩,学生之后的学习压力会更大。
因此,尽管方案制订者希望通过改革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增加学生的选择性,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,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”,但由于录取制度依旧是集中录取,导致文理不分科最终反而增加了高考压力,把整个高考战线拉长为整个高中三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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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改革新方案亮点何在
高考改革包括考试制度改革和录取制度改革,其中录取制度改革是核心和灵魂,离开了录取制度改革,考试改革的价值十分有限。改革的走向恐难走出宿命。但遗憾的是,过去20多年来,高考改革主要集中在考试科目改革、分值改革上,即便是自主招生改革,也和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,这导致每次高考改革结果都是换汤不换药。此轮高考改革在总的思路上,其实仍旧延续历次改革的基本思路,主要集中于考试科目改革,录取制度改革的突破并不多。
在我看来,这次高考改革方案的亮点在于两方面:一是“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”;二是“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。改进投档录取模式,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,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。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”。因为在当前分批次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之下,仅仅文理不分科、英语一年考两次,并不能改变基础教育应试教育的格局,但这两方面的改革,有可能带来录取制度改革的突破。
然而这两方面能否真正成为“亮点”,却还取决于具体的操作。将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,这是笔者多年来一直建议的方式。如果高考后的自主招生能借鉴香港地区高校在内地的自主招生方式,由学校自主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,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自主申请若干所学校,学校独立进行录取,学生可以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,这就实现了考试招生分离,既扩大学生的选择权,又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。而如果高考之后的自主招生只是推广南方科技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浙江大学等高校已实施的方式,即考生参加学校面试之后,把该校填报在提前批的第一志愿,学校再结合学生的高考分数、面试测试成绩和中学学业测试成绩进行录取,其价值和意义则十分有限。
我国已经试点的自主招生,问题就出在和集中录取制度相嫁接上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考试、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,还被要求参加统一高考、填报志愿。这种制度导致自主招生并没有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,也没有扩大学生的选择权。只有建立在基于统一测试基础上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,才能充分扩大学生的选择权,并落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。
至于取消高校录取批次,则更具有深远的价值和意义。我国高校按批次录取,导致学校被分为三六九等,学校追逐一本率、二本率,学生则追逐上一本的名校,这是严重的教育不公平,影响各类教育、学校的平等竞争和发展。但在集中录取制度之下,录取批次将很难被取消,最可能是取消二本和三本批次,融合为一个批次,原因在于,在集中录取中,存在着批次控制线,以此来保障高校的录取秩序。
要根本消除高校的录取批次,只有实行高校完全自主招生,即由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,值得注意的是,这次方案中,也提到“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”,但这是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框架下,其操作可能是“一档多投”,并非学生自由申请大学,大学独立进行录取。
作为全国进行高考改革的试点,上海市与浙江省于9月19日公布了《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,提出了2017年高考的具体考试和招生办法。具体而言,两地的方案大同小异,有一些重大突破,如都明确取消录取批次限制,并在局部试点学校实行充分自主招生,但除此之外,两地的改革主要还是科目改革,在录取制度方面的改革仍然不多,包括对已经实行的高水平高校自主招生也没有明确说法,自主招生改革的走向依旧不明朗。不少舆论认为“3+3”的科目改革,与此前的“3+X”改革,是换汤不换药,这是在意料之中的,不改革录取制度,只改科目组合,实行总分模式录取,难以改变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模式,反而还可能出现一系列新的复杂问题。希望国家能跟踪这两地的试点,从中找到高考改革存在的真正问题,修正国家高考改革实施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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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改革还缺少最重要的博弈
此轮高考改革,在高考科目、特长加分、地方高考指标计划等方面都作出了较大调整,可以说,这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,但综观整个高考方案,还缺少最重要的博弈,即学校、受教育者和政府行政权力的博弈。高考改革有学科博弈、地区博弈、学校博弈、考生博弈,但权利和权力的博弈方面却不足,导致政府放权的改革极少或者十分模糊。
学科博弈体现在文理不分科,以及高考成绩分两部分上。如果高校在录取时可由学校自选三门科目,那意味着高中将消除之前的副科,学生可自由组合自己的高考科目。这是学科博弈获得的学科平等地位。当然能否真正落实,还要看学校的办学理念以及办学的现实条件——学校会否开设几门主要科目让学生选择?所有高中有条件开设出那么多的课程,组合成不同的小班吗?
地区博弈体现在调整各地的高考录取计划上。方案提出,要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,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,同时部属高校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。力争到2017年,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至四个百分点以内。这是调整各地录取计划,使全国录取率趋于均衡,也是各地尤其是高考资源相对匮乏地区争取高考利益的结果。虽然这还受制于分省按计划录取体系,只能在原有框架上调整,但已让贫困地区看到了缩小与发达地区高考录取机会差距的希望。
学校博弈体现在取消录取批次上。众所周知,高考的录取批次制造了高校间的不平等竞争,而取消录取批次,让所有学校在同一层次竞争,这也是高校(二本、三本院校)努力争取的结果。这一措施究竟能得到多大程度的落实,还要看各地的具体实施,也需要二本、三本院校持续争取自身的权利。
考生博弈则主要表现在大幅减少、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上。从2015年起,将取消体育、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。另外,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,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(区、市)所属高校在本省(区、市)招生。高考加分腐败已经严重伤害高考公平,一名学生加分造假,就会改变整个高考录取格局,因此,在当前取消腐败丛生的高考加分,可让考生更加公平地参加高考。
大家不难发现,以上这些博弈存在一个共性,就是都有“零和博弈”的色彩,一方利益增加,另一方的利益减少。因此,有人戏称高考改革不管怎么改,反对和赞成总是一半对一半,比如,文理不分科,各科均衡发展的学生觉得有利,而偏科的学生却暗暗叫苦;调整地区招生计划,不发达地区欢迎,发达地区不高兴,认为补偿农村地区、贫困地区不合理;取消录取批次,二本、三本院校增加了竞争的信心,一本院校,尤其是以往在一本录取垫底的院校却为生源犯愁;取消特长加分,确有特长的学生认为一刀切忽视学生的个性、特长发展,而没有特长的学生自然欢迎。
何以至此?高考改革难道就是零和博弈吗?非也!这主要是因为改革缺乏最重要的博弈,即学校、受教育者和政府行政权力的博弈,更进一步说,目前这些博弈都是由行政主导进行的,但真正应该推进的政府放权——把自主权给学校,把选择权给学生——却十分鲜见。只有推进政府放权,让学校获得更多自主权、学生获得更充分的选择权,改革才能避免零和博弈,而对所有地区、学科、学校、学生都有利。
推进政府放权,主要在于打破目前的集中录取制度,实现考试社会化、学校自主招生、学生多次选择。如果高校能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自主招生,那么,分省按计划录取制度将不复存在,各地考生可在任何地区自由报考,以高考成绩申请大学,大学独立录取,在录取时,采用多元评价,这不就解决了录取批次问题(学校独立自主招生,不存在批次一说)、高考按户籍报名问题(考生自由报考)、学生的自由选择问题(学校实行多元评价,学生自由选择感兴趣的科目,以统一成绩和中学学业成绩申请大学)以及个性、特长发展问题(将特长纳入多元评价体系)?而解决这些问题,是不是意味着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了教育公平,保障了每个受教育者的权利,让学校获得了充分自主、平等的办学空间?
在高考改革新方案中,录取制度改革笔墨不多,是因为与权力的博弈甚少,而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整体改革是由行政部门自身主导。因此,如果希望高考改革深入推进,就必须启动与权力部门的博弈,应由全国人大讨论、审议高考改革方案,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,甚至可发动民间机构、社会组织提出高考改革方案,一同参与讨论、审议,从而有效博弈,推进政府放权,带来高考改革新局面。
(作者单位:21世纪教育研究院)